閃避球比賽規則

1. 初賽(10分鐘),決賽(10分鐘)

2. 比賽開始前雙方派代表選擇場區,以擲毫方式決定,勝方選擇場區,敗方開波。

3. 10人一隊,場中間的線為兩隊的中場線。雙方不可進入敵方的場區,否則當犯規論。

4. 得球者用手投球擊對方隊員(只可肩膀或以下的地方)或傳球給隊員,對方被擊中者不能再留在自己隊

的攻、守場,但可去到敵方攻、守場邊界外圍幫手攻擊對方。

5. 當球擊中敵方隊員時,假若對方能接實,而球仍未墜地的話,比賽仍然繼續。

6. 每次進攻最多傳球5次。每人持球不可超過5秒

7. 肩膊以下被敵方直接(球墮地之前)擊中而未能接住者出局,為擊中,必須離開本場到對方場區

外。

8. 任何隊員被敵方擊中,己方將取得發球權; 而觸犯球例, 則敵方取得。

9. 限時到,最多隊員留守的隊伍勝出